关于2021年贵州省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5 15:31:43 浏览:238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1〕171号)及《贵州省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要求,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开展2021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现该项工作已经完成,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9〕7号)要求,现将节能监察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贵州省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来源:贵州省工信厅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转载并不意味着环保再生国际平台赞同其观点,或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环保再生国际平台对客户的直接决策建议。转载仅为学习与交流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本司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