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十四五”期间9万吨/年及以下拟保留煤矿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4 15:31:10 浏览:433
按照江西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化解产能办〔2022〕3号)文件要求,现将萍乡市“十四·五”期间9万吨/年及以下拟保留的煤矿名单予以公告。
萍乡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
来源:萍乡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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