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福鑫钢铁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络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8 16:20:25 浏览:3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进行第一次公示。现将龙南市福鑫钢铁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⑴项目名称:龙南市福鑫钢铁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
⑵建设单位:龙南市福鑫钢铁有限公司
⑶项目总投资:309700万元
⑷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塘-大罗片区(中心点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50′39.4″,北纬24°54′47.4″)。
⑸项目概况:福鑫钢铁拟结合企业自身100万吨/年炼钢产能,整合源兴钢铁50万吨/年炼钢产能,在福鑫钢铁现有厂区及东面新增用地实施电炉产能置换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退出3座电炉,建设2座100t电炉炼钢车间、1座高速线材车间和1座高棒车间,保留1条50万吨全连续棒材生产线。设计粗钢产量150万吨,钢材146.5万吨,其中螺纹钢98万吨,线材48.5万吨,实现工艺装备升级换代,优化工艺流程,推进绿色低碳生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龙南市福鑫钢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詹经理联系电话:0797-355507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江西赣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1937911781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配套文件也予以公告,与该办法一并施行。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龙南市福鑫钢铁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8日
来源:龙南市福鑫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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