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外地区未要求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发布时间:2023-12-12 11:24:36 浏览:348
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11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浓度要下降20%,汾渭平原要下降15%,对这些区域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是行之有效的一条措施,这是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出的,要求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10%,长三角地区要下降5%,汾渭平原要实现负增长。至于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外的地区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没有明确的法律上的要求。
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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