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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对进口液化石油气钢瓶作出保障措施初裁
发布时间:2023-12-15 16:21:31 浏览:338

2023年12月14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菲律宾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3年11月29日,菲律宾贸工部发布对进口液化石油气钢瓶(LiquefiedPetroleumGas(LPG)cylinders)保障措施初裁结果,建议对涉案产品以现金保证金的形式实施临时保障措施,金额为2.18菲律宾比索/千克,有效期200天,该措施自菲律宾海关局发布海关备忘录令(CMO)之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东盟税号(AHTN2017)为73.11。本案临时保障措施不适用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2023年4月4日,菲律宾贸工部发布公告称,应菲律宾国内企业FerrotechSteelCorporation提交的申请,对进口液化石油气钢瓶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17年至2021年。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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