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消息,为落实《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近日联合印发《2020-2021年秋冬季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此次错峰生产范围包括钢铁、有色、焦化、化工、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铸造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或工序)。其中,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或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因生产工艺和安全因素无法停产的,实施最严格错峰);被评定为C级、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被评定为A、B、B-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不纳入错峰(秋冬季鼓励采取协商自主减排)。《通知》指出,错峰生产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来源:我的钢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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